一、蚌山區城市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施坤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2011年至2021年,施坤多次收受單位下屬、轄區企業經營戶等管理服務對象所送購物卡、煙酒、手表等財物,合計價值9萬余元。施坤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行為。2022年3月,施坤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固鎮縣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大隊駐濠城中隊中隊長羅子君違規操辦兒子生日宴等問題。2019年12月,羅子君先后為其兒子操辦6歲生日宴和剃頭宴,違規收受濠城中隊隊員和轄區經營戶所送禮金,合計2000余元。2022年1月,羅子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三、市公安局蚌山區分局黃莊派出所原所長陶剛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等問題。2021年11月至12月,陶剛多次接受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安排的宴請,同時還接受王某某安排的足浴和KTV娛樂活動。陶剛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22年3月,陶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蚌埠市紀委監委)